公司关于新冠疫情的通知
当前,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国内部分地区也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,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全体员工健康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当前疫情形势分析
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,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23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8例,本土病例1465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260例,其中境外输入157例,本土16103例。
以北京市为例,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,北京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876例,无症状感染者5423例,具体数据如下:
- 11月1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例,无症状感染者245例
- 11月2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,无症状感染者267例
- 11月3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5例,无症状感染者312例
- 11月4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1例,无症状感染者356例
- 11月5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3例,无症状感染者398例
- 11月6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7例,无症状感染者423例
- 11月7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9例,无症状感染者387例
- 11月8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8例,无症状感染者465例
- 11月9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2例,无症状感染者498例
- 11月10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5例,无症状感染者523例
- 11月11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1例,无症状感染者547例
- 11月12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6例,无症状感染者562例
- 11月13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7例,无症状感染者538例
- 11月14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6例,无症状感染者512例
- 11月15日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0例,无症状感染者489例
从数据可以看出,北京市疫情在11月上旬呈现上升趋势,11月中旬开始出现小幅回落,主要传播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传播速度快、隐匿性强等特点。
疫情防控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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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监测要求:全体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上报健康状况,如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,并暂停工作,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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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场所管理:
- 办公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,重点部位如门把手、电梯按钮等每2小时消毒1次
- 会议室使用后立即消毒,会议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
- 中央空调系统每周专业清洗消毒1次
- 食堂实行错峰就餐,餐桌设置隔板,就餐间距不小于1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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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管理:原则上暂停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出差活动,确需出差的,需提前报备并做好防护措施,返回后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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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活动管理:严格控制线下会议规模,50人以上会议需提前报备,鼓励采用视频会议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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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苗接种:全体员工应完成全程疫苗接种,符合条件者应及时接种加强针,公司将于11月20日-25日组织集中接种服务。
应急处置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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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似病例处置:发现疑似病例后,应立即隔离至应急隔离区,并联系属地疾控中心(电话:12320)进行转运,密切接触者需就地隔离等待进一步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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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场所封闭管理:如出现确诊病例,将根据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办公区域采取封闭管理措施,封闭期间实行居家办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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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连续性保障:各部门需制定AB岗轮换方案,确保关键岗位不空缺,IT部门已做好远程办公技术支持准备,VPN容量可满足全员同时在线需求。
员工个人防护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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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佩戴口罩:
-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
-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
- 前往医疗机构时
- 与他人近距离接触(小于1米)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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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社交距离: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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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卫生:勤洗手,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,或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,接触公共物品后避免触摸眼、鼻、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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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生活方式:保持室内通风,适量运动,均衡饮食,充足休息,避免过度疲劳。
疫情数据通报机制
公司将通过以下渠道及时通报疫情信息:
- 每日上午9:00在企业微信发布前一日全国及本地疫情数据
- 每周五发布《疫情防控周报》,包含:
- 全球疫情趋势分析
- 全国疫情风险评估
- 公司所在省市疫情数据详析
- 公司防控措施执行情况
以广东省为例,2023年11月第一周(11月1日-7日)疫情数据显示:
- 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87例,环比上升23.5%
- 无症状感染者2645例,环比上升31.2%
- 涉及11个地市,主要集中在广州(占62%)、深圳(占18%)、佛山(占8%)
- 传播链清晰病例占73%,来源不明病例占27%
- 重症病例5例,无死亡病例
- 病毒基因测序显示均为奥密克戎BA.5.2变异株
心理疏导服务
疫情可能给员工带来心理压力,公司EAP服务提供:
- 7×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:400-xxx-xxxx
- 每周三下午线上心理健康讲座
- 每月一次面对面心理咨询服务(需预约)
监督与问责
各部门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公司将组织不定期检查,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问责,员工隐瞒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依规处理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,共同筑牢疫情防线,公司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XX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6日
附:全国各省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
- 北京市:010-12320
- 上海市:021-12320
- 广东省:020-12320
- 江苏省:025-12320
- 浙江省:0571-12320
- 四川省:028-12320
- 湖北省:027-12320
- 陕西省:029-12320
- 辽宁省:024-12320
- 山东省:0531-12320